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特殊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特殊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教基〔2009〕35号)


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
  近年来,首都特殊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整体水平显著提高,特教类别不断增加,学校特色日益凸显,入学率始终保持全国领先水平,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逐年提升,已经形成了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其他教育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
  目前,培智学校学生在完成9年义务教育后,颁发的是修业期满结业证书,送教上门学生没有正式在校学籍。
  为进一步规范特殊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0年春季开学起,将送教上门学生学籍列入各区县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其学籍管理的各项要求均按照正式学籍学生统一管理。
  二、自2010年6月起,培智学校学生毕业证书式样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修改制发北京市中、小学生毕(结、肄)业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教基[2008]6号)要求,统一制发,在字号处标注“特”字。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