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医政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医政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黑卫医发〔2009〕101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

  2008年在各地(系统)卫生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地(系统)医政管理部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重点突出,狠抓落实,在医院管理年、城市医院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医疗机构管理、血液管理以及护理管理等各项工作中,锐意改革,勇于实践,出色地完成了医政各项工作任务,为完成全省卫生工作任务奠定了基础。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省卫生厅决定对在2008年医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哈尔滨市卫生局等28个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努力。要求全省各级医政管理部门以先进为榜样,虚心向他们学习,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以更高的热情,更大的干劲,认真做好2009年的医政工作,为提高全省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开创医政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医政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二○○九年三月二日

  附件:
  2008年医政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一、医政工作先进集体

  哈尔滨医科大学医务处,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市卫生局。

  二、医院管理年

  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大兴安岭行署卫生局,鹤岗市卫生局。

  三、血液管理工作

  哈尔滨市卫生局、七台河、绥化、双鸭山市卫生局。

  四、医疗机构管理

  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大庆、伊春市卫生局。

  五、城市医院支援农村卫生工作

  七台河市卫生局,省森工总局卫生局。

  六、护理和医院感染工作

  大庆、鸡西、黑河市卫生局。

  七、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

  绥化、鹤岗市卫生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