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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同意成立重庆平安艺术团的复函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同意成立重庆平安艺术团的复函
(渝文广行管〔2009〕78号)


重庆平安艺术团:
  你们《关于组建重庆平安艺术团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2009年5月9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成立重庆平安艺术团。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该团为从事非营业性文化活动的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开展活动。
  二、黄建军为该团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主动接受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艺术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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