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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公告2009年第15号――对2009年中介机构协助海关核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联系电话:85735012

  (三)开发区海关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4号

  联系电话:85735374

  (四)现场业务一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9号

  联系电话: 85735084

  (五)驻平谷办事处

  地址:平谷区府前西街34号

  联系电话:85735937

  (六)驻顺义办事处

  地址:顺义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东路甲3号

  联系电话:85735387

  特此公告

  说明:

  1.本公告中“中介机构”指有意向为海关或企业提供与保税业务相关的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以及其他经批准依法从事会计、审计业务的社会组织或团体。

  2.其他未明确事宜按照海关总署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申请表格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参与海关引入中介协助核查工作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电话 
网址或邮箱 
资质情况 
专业人员数量 
是否参与培训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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