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做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推进大中型农业灌区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力发挥旱作节水农业和节水灌溉,帮助当地开展各种小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的建设。
(三)参与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指导做好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安全饮水等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协助推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通村公路”、“村村通”电话、广播电视、电影、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及沼气建设等工程,助推“整村脱贫”计划和“家电下乡”工程实施,帮助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四)引导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宣传循环经济,倡导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协助当地群众加快实施城乡污染综合防止和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等生态环境工程,改善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
(五)帮助提高农民素质。深入田间地头、厂矿车间、工程现场,开展“传帮带”式知识传授、技术传习,普及农业科普知识,加强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新型农民。
第九条 支教人员主要任务是:
(一)帮助农村提高师资素质。深入农村教学第一线,通过示范课、观摩课、开展教研活动和专题讲座等方式,介绍课改新动向,传授教学方法和前沿教学理论,帮助培训农村师资,提高农村师资素质,转变教学观念,提升农村教学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改善教育设施。发挥技术专长,协助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发展,助推覆盖“一圈两翼”中小学的卫星教育网络及统筹城乡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建设,帮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
第十条 支医人员主要任务是:
(一)传授现代医学技术。通过专家门诊、临床手术等,为就医群众提供就医咨询和优质医疗服务;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带教等方式,帮助基层单位培养业务骨干,提高农村医疗水平。
(二)协助推进农村医疗改革。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农村医疗改革建议意见,帮助基层医疗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业务规范。
(三)投身区县、乡村医疗设施建设。协助推进区县、乡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帮扶开展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机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