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渝人考〔2009〕4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国土房管局(国土局、房管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49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办〔2008〕114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9年6月2日-7月2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名称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名称
|
房
地
产
估
价
师
| 10月17日
|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
14:00─16: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
10月18日
| 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
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
房
地
产
经
纪
人
| 10月17日
|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
10月18日
| 9:00─11:30
| 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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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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