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粮食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局直属单位:
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粮办展〔2009〕129号)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天津市粮食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六月十一日
天津市粮食行业开展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为目标,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在我市粮食行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行动等“三项行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三项行动”,强化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粮食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推动粮食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不断深入,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成立天津市粮食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马春波局长担任组长,穆金生副局长、李久彦副巡视员任副组长,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储备基建处。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三项行动”的开展。
三、工作范围
各类粮食仓储、购销加工企业。
四、工作内容
(一)执法行动:
1、完善以隐患排查为主的安全检查,通过与安监部门联合开展粮食执法专门行动或者开展粮食执法专门行动,加强与非国有粮食企业的联系,建立适当的工作渠道和机制。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正常的安全生产工作投入机制,保证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物资、防护用品以及培训经费的投入。
3、引导企业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制定并完善各种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及人员的安排,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