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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预防煤气中毒事故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预防煤气中毒事故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津安办〔2009〕37号)


各区县政府、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冬季将至,是煤气中毒事故的易发期,特别是近期寒流突袭,一些单位开始启动取暖设施,为预防煤气中毒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开展预防煤气中毒事故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煤气中毒防范工作,要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要加强预防煤气中毒事故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投入,确保“组织、资金、责任、措施”四落实,立足预防,深入分析本区县、本系统、本单位冬季煤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冬季易产生煤气事故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预防煤气中毒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加强领导,很抓落实,扎扎实实做好预防煤气事故发生的防范工作。

  二、突出重点,认真排查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关于预防一氧化碳事故的安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炉火取暖现状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建筑施工单位民工宿舍以及值班室和零散偏远的职工宿舍。这次检查要以用人单位自查为主;各区县、各委局、各集团总公司及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精力对本地区、本系统开展预防煤气中毒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认真督促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三、各司其职,加强监管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分兵把口、各司其职”的原则,加强对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发生专项检查情况的监督,坚决杜绝走过场现象的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分级管理,能够整改的,要求不过夜,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做出预案,排出计划,确保资金、进度和责任三落实,明确和落实隐患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加强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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