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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妇幼卫生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三)表、卡、册质量检查方法
  表、卡、册质量检查内容包括完整性检查、正确性检查。
  1.检查各种原始表卡中各项目填写的完整性,计算机录入各个环节数据资料的完整性。完整性指各种原始表卡,到计算机输入各个环节数据资料的完整性和每一份表卡中各项目填写的完整性。检查各种卡片和表格是否相互一致。计算公式:

          完整卡片数
  完整卡片率=-----------------×100%
          检查卡片数
  2.检查正确性。检查各种表卡填写是否规范,检查死因诊断、死因分类是否正确,各种表卡填写方法的正确性,以及各项目数据范围和逻辑关系是否正确。

          错误诊断、分类卡片数
  死因错误率=--------------------------×100%
            检查卡片数

            全部卡片的错漏项数
  卡片错漏项率=-----------------------------------  ×100%
          每张卡片的错漏项数+检查卡片数

            死因诊断不明的卡片数
  死因诊断不明率=----------------------------×100%
             全部死亡卡片数
  检查死亡卡、死亡登记表和报表数据是否一致。检查各种表卡和表格,要求数据互相一致。死亡报告卡数与花名册中或儿童死亡登记册死亡儿童数、上报出生数与花名册中或儿童出生登记册儿童出生数完全一致。
  检查过程中,随时记录各种表、卡、册填写字迹不清,填写不认真,死亡卡地址填写不详,诊断错误等现象。记录检查表及卡片数,同时记录表卡填写的具体问题、项次。
  (四)出生缺陷质量检查方法
  1.出生缺陷质量检查内容
  (1)围产儿出生漏报数和出生缺陷漏报数;
  (2)表(卡)质量检查。
  2.质量检查方法
  (1)围产儿出生和出生缺陷漏报
  在监测医院:查产房的分娩登记本,产科的出入院登记本,新生儿死亡登记本等,与上报的表卡核对;从病案室抽取相应的病历核实;转儿科的要追踪到儿科了解情况,再与已上报的卡、表对照。必要时,检查其儿科病房记录或入户核实,以明确出生缺陷诊断。
  漏报率计算公式:
  围产儿出生漏报率=(漏报数/实际出生数)×100%
  出生缺陷漏报率=(漏报数/实际出生缺陷数)×100%
  (2)表(卡)质量检查
  ●完整性检查:检查各种数据资料,从各种原始表(卡)到计算机录入等各个环节数据资料的完整性和每一份表(卡)中种项目填写的完整性。
  计算公式:
  表(卡)完整率=检查完整表(卡)数/检查表(卡)数×100%
  ●正确性检查:检查各种表卡填写方法的正确性,以及各项目数据范围和逻辑关系的正确性。
  表(卡)错误率=全部表(卡)的错漏项数/每张表(卡)项目数×检查表(卡)数×100%
  3.质量要求:
  (1)完整率:表(卡)填写完整率100%;
  (2)错误率:表格中项目填写错误率<1%:计算机录入错码率<1‰;
  (3)漏报率:围产儿出生漏报率<1%;23类出生缺陷漏报率<1%。
  (五) 两个系统管理和住院分娩数据质量核实方法
  1.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
  (1)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概念:指3岁以下儿童当年按年龄要求接受4:2:1(城市);3:2:1(农村)体检或生长监测的儿童数。
  (2)资料来源:根据本乡(村)的儿童系统管理卡(册)统计上报。
  (3)质量检查方法:
  ●在当地的乡镇防保站、村防保人员处查看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表卡,核对3岁以下儿童数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与上报数是否一致。
  ●查看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卡是否按规定的次数完成。
  ●核对笔迹,看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卡是否是同一种笔迹,同一时间记录。
  ●入户抽查,询问家长测量体重的次数、时间。
  以村为单位记录抽查村上报数、实际系统管理数、入户调查数、符合管理要求数。
  2.孕产妇系统管理人数
  (1)孕产妇系统管理人数概念:指该地区年内妊娠至产后28天内有过早孕检查、产前检查次数城市≥8次、农村≥5次、新法接生和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
  (2)资料来源:根据本乡(村)的孕产系统管理卡(册)统计上报。
  (3)质量检查方法:
  ●在当地乡镇防保站、村防保人员处查看孕产妇系统管理表卡等资料,核对孕产妇系统管理人数与上报数是否一致。
  ●查看孕产妇系统管理卡,是否按规定的次数完成。
  ●核对笔迹,看孕产妇系统管理卡是否是同一种笔迹,同一时间记录。
  ●入户抽查,询问产妇(检查次数、时间、内容)。
  以村为单位记录抽查村上报数、实际系统管理数、入户调查数、符合管理要求数。
  3.住院分娩人数
  (1)概念:指该地区年内在街道(乡、镇)及以上医院(或卫生院)、妇幼保健院分娩,且由持有《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技术人员接生的产妇数。包括取得开业证的集体或个体产院分娩的人数(此项不含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站分娩的人数)。
  (2)资料来源:根据本乡(村)的孕产妇系统管理卡(册)统计上报。
  (3)质量检查方法:
  ●在当地乡镇防保站、村防保人员处查看孕产妇系统管理及住院分娩登记资料,核对产妇数和住院分娩人数与上报数是否一致。
  ●查看相应的住院分娩登记及产程记录。
  ●记录抽查乡在上级医院分娩人员名单,与乡级孕产妇管理登记表核对。
  ●入户核查,询问产妇的分娩情况(分娩地点、时间)。
  (六)质量检查工具表格
  1.工作过程记录表格
  (1)出生查漏登记表(表1)。
  (2)5岁以下儿童死亡查漏重点登记表(表2)。
  (3)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表3)。
  (4)孕产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和住院分娩数据核实表(4)。
  2.结果报告表格
  (1)5岁以下儿童死亡质量控制调查表(表5)。
  (2)孕产妇死亡质量控制调查表(表6)。
  (3)出生缺陷质量控制调查表(表7)。
  (4)孕产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和住院分娩数据质量控制调查表(表8)
  (七)质量检查注意的问题
  1.农村三级报告制度存在,但不完善,村医或接生员儿童花名册登记不全,未注明迁出、迁入等项,且不能及时上报,给核实带了不便。
  2.流动人口多的地区活产和死亡漏报较多。
  3.街道保健站死亡交换制度不健全,导致死亡漏报、缺乏信息沟通。如乡、村活产数不一致。
  4.切记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漏报调查单位要以村为单位,即以村为单位记录质量检查工作过程表,以便于准确计算漏报率。
  五、组织实施与时间安排
  (一)由各盟市卫生局组织盟市级医疗保健机构的有关人员开展质量检查工作。
  (二)盟市级妇幼保健院(所)在卫生局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质量检查。
  (三)各旗县要认真配合,积极支持。
  (四)各盟市要于2006年2月13日前报质量检查报告,2月底前完成2005年度孕产妇死亡盟市级评审、报告。
  六、质量检查结果报告格式
  1.质量检查目的;
  2.质量检查内容;
  3.质量检查范围;
  4.质量检查方法概要;
  5.组织实施;
  6.问题与建议;
  7.质量检查结果(附结果报告表格,表5、6、7、8)
  七、监督指导
  1.自治区卫生厅派有关人员对各盟市的质量检查进行现场监督指导;
  2.质量检查完成后根据各盟市质量控制结果进行抽查。

  表1 出生查漏登记表

  抽样旗县:          乡:                    核查单位:

儿童姓名

或编号

性别

出生日期

父亲姓名

母亲姓名

住 址

核实情况

记  录

存活

死胎

死产

死亡日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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