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强化药品技术监督。要加大药品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投入,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抽验机制,加强对上市药品的质量抽验,尤其是对基本药物、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抽验力度;加快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实验室建设,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不断提高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

  (七)加强临床用药管理。卫生、中医药管理等部门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力度,加强合理用药知识的宣传培训,推进临床药师制的实施,规范用药行为,确保临床合理用药。要监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说明书使用药品,禁止超适应症、超剂量用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创新机制、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整治合力。经贸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整治方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制定违法药品广告整治方案,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制定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专项整治中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三)标本兼治,健全机制。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整顿和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重,处罚与教育并重,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要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制度;大力推进电子监管,提高全过程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应对,妥善处置。

  (四)督导检查,扎实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整治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药品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