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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9〕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泰安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泰安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74号)精神,决定从现在起,利用2年左右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提高标准、严格准入、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水平。

  (二)总体目标。通过2年左右的深入整治,进一步构建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优化医药产业结构,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切实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增强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杜绝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点整治任务

  (一)整治违法药品广告。把整治违法药品广告,作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明确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广告经营商和媒体的责任,建立协查机制,加大对广告药品的抽验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法查封违法违规网站。

  (二)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无文号”产品冒充药品上市的违法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相关产品的上市许可。开展打击在具有降糖、减肥等功能的中成药、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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