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建立江西省沼气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养殖业大中型沼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及审核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8]6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江西省沼气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构成
项目评审专家库分为规划、工程技术、沼气发酵工艺、综合利用和经济财务等五个专业组。
每个专业组的正式专家人数10-20人。
二、评审专家条件
1、熟悉沼气行业的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省内科技人员。
2、从事沼气相关领域专业工作满3年;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三、入选程序
申请江西省沼气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候选人资格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领取或下载“江西省沼气建设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并填写。(1)到当地农村能源管理部门领取“江西省沼气建设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2)登录江西省农业信息网站,进入“通知公告栏中”并下载“江西省沼气建设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
2、递交有关材料。申请人于2009年5月31日前递交江西省沼气建设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2套、近期两寸彩色照片( 2 张)至当地农村能源管理部门,报省农业厅科教处,厅属单位可直接递交给厅科教处。
省农业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经公示后,纳入江西省沼气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专家库由江西省农村能源工作办公室负责管理。
四、评审运行机制
1、专家抽取。由省农业厅相关部门负责从专家库抽取,并立即通知专家本人。若被抽取人员因故无法出席,当场重新抽取其他人员替换。
2、专家人数。每次评审会原则上各专业组不得少于1人,专家总数不得少于3人,同一单位的专家抽取人数不得多于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