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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宁波市2009年人口计生系统信息考核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宁波市2009年人口计生系统信息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宁波市2009年人口计生系统信息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宁波市2009年人口计生系统信息考核办法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规范和标准,鼓励各县(市)区、委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多报送信息、报送高质量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

  (二)市人口计生委各处室。

  二、信息报送主要类型

  (一)动态类信息,包括人口计生中心工作落实情况、本单位工作部署进展情况、重大政策动态、优质服务发展情况等动态信息。

  (二)经验类信息,包括人口计生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效、采取的主要措施、值得借鉴的典型经验、重大政策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效果等综合信息。

  (四)调研类信息,包括形势对策建议、人口计生工作中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预测性信息,专家学者建言献策,人口计生社情民意调查、调研报告等。

  (五)图片类信息

  三、评分标准

  (一)报送分:凡通过网络报送信息每条0.5分;

  (二)凡被《宁波人口网》采用的,动态类信息每条计2分,经验类信息每条计3分,调研类信息每条计4分,图片类信息每条计1分,网上咨询作答每次计0.5分;

  (三)被宁波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简报》、《计划生育协会信息》采用的动态类信息每条计3分,经验类信息每条计4分,调研类信息每条计5分。委机关各处室采写信息被《计划生育协会信息》采用的不计分。

  (四)被《中国人口网》、《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网》采用的动态类信息每条计6分,经验类信息每条计8分。被《浙江省人口网》采用的动态类信息每条计4分,经验类信息每条计6分。

  (五)中国计生协信息刊物采用的动态类信息每条计6分,经验类信息每条计8分,调研类信息每条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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