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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及时公布食品企业守法信息,建立网上公示“黑名单”制度。食品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按照国家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完善相关规范和标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市政府成立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安排,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整顿工作,确保明年底前完成各项整顿目标。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指导。各县(区)、各部门的实施方案于6月2日前、整顿工作总结于2010年11月20日前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马振才,电话:2825161,电子邮箱:fuxinshipin@sina.com)。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督促和指导各县(区)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工作需要。要继续加大整顿工作资金投入,市、县(区)财政都要设立并按实际需要增加食品安全专项资金,保证日常监管、检验检测、考核评价、应急事件处置、宣传培训和社会监督等各项工作有效运转,措施到位。
  (四)加强舆论宣传,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县(区)、各部门要有组织、有步骤、大规模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和培训工作。新闻单位要开辟专栏,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报道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以及开展整顿的措施和成效,扩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覆盖面,增强消费者信心,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知情举报等社会监督效能。
  (五)加强督查和评估工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要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市政府将食品安全有关指标列入对各县(区)政府的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体系,并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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