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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将杭州市萧山区湘湖水库等7座小型水库列入浙江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批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将杭州市萧山区湘湖水库等7座小型水库列入浙江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09〕977号)


杭州市发改委、林水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要求调整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请示》(杭林水〔2009〕146号、杭发改农村〔2009〕199号)和省水利厅《关于建议将杭州市萧山区湘湖水库等7座小型水库列入浙江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函》(浙水计〔2009〕117号)收悉。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对水安全的需要,各地对小型水库工程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新建一批小型水库作为城乡饮用水的水源或备用水源,以保障各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萧山区的湘湖水库,余杭区的径山水库,桐庐县的白云湖水库、茆坪水库、车丝湾水库,临安市的白洋坪水库、化龙水库等7座小型水库均是以供水为主的水源或备用水源工程,对保障各地城乡人民的饮用水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是十分必要的。上述水库已分别列入《杭州市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桐庐县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临安市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等规划,具有规划基础,且前期工作已有一定深度。
  经研究,同意将萧山区的湘湖水库,余杭区的径山水库,桐庐县的白云湖水库、茆坪水库、车丝湾水库,临安市的白洋坪水库、化龙水库等7座小型水库列入《浙江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请你们按照《浙江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抓紧推进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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