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境外劳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9〕10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市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全市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发展较快,外派劳务规模居全国地级市前列,在扩大就业、增加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非法外派劳务人员、外派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侵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社会稳定,损害了我市对外形象。为进一步加强外派劳务管理,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外派劳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外派劳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境外劳务经营秩序
从事外派劳务业务的企业必须具有商务部批准的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或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经省商务厅年审合格。其他企业及个人不得从事外派劳务经营活动。经营外派劳务的机构应有专业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和及时处理境外劳务纠纷、突发事件的能力。要进一步规范外派劳务及相关咨询服务中介机构的准入管理,外经贸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外派劳务经营资格的准入审核;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外派劳务咨询服务中介机构的审查准入,从严控制对外派劳务咨询服务中介机构的审批。
针对目前全市境外劳务纠纷及突发事件不断增多的现状,各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境外劳务的管理工作,及时分析境外劳务状况,制定整治和规范境外劳务经营秩序的工作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事件发生较集中的区域、部位进行重点整治,对非法组织出境务工的中介机构和个人依法严厉打击,确保境外劳务市场经营的规范有序。
二、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切实做好境外劳务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要充分发挥外经贸、公安、工商、外办等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起全市上下协调、相互配合的监管机制,进一步清理整顿和规范境外劳务市场经营秩序。外经贸部门要监督外派劳务经营公司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和控制其委托其他中介机构或合作伙伴招选劳务人员的行为,并监督其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加强对高危国别、地区项目协调监管;加强境外劳务人员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到位导致境外劳务纠纷及突发事件的发生。公安部门要加强新《
护照法》实施后的相关管理措施,加强与口岸信息交流,加大对个人境外务工申领护照的审查;对以境外就业名义集中申领护照以及涉嫌非法出境务工需限制出境的,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防止非法出境务工;对以留学、旅游名义申领护照出境后非法务工及以其他形式组织非法出境务工的,依法予以打击。工商部门要加强对从事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查处、取缔超范围或无照经营中介机构;加大对招收境外劳务人员广告的日常监管,查处各类发布虚假广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