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强力推进节能降耗。落实节能行动计划和节能中长期规划,通过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强化节约能源和高效利用能源,继续实施十大节能工程,开展先进节能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推进工业、交通、建筑三大领域节能,加大依法实施节能管理力度,不断降低能源消费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努力减缓二氧化碳气体排放的增长率。
(二十四)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制定实施《湖北省能源发展战略》,通过加快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核电和太阳能开发和建设,开发推广高效、低碳排放的洁净煤利用技术,加强余热余压利用,建设生物柴油基地,积极开发新能源,促进能源结构不断优化。
(二十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组织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研究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深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支持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创建青山-阳逻-鄂州循环经济示范区,建立完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可再生资源产业,建设再生资源基地和产业园区。完善资源有偿取得制度,严格资源开采准入制度,合理利用资源、能源及废弃物,支持开发低品位资源,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综合利用率。
六、加大兼并重组力度,促进产业组织结构升级
(二十六)加大兼并重组力度。推动钢铁、汽车、化工、水泥等行业大型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优化产业布局和上下游资源配置,增强国际竞争力;支持光电子、装备制造等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产业规模,提高集中度;支持造纸、食品等行业龙头企业开展产业整合,促进资源合理利用。鼓励优势企业跨地区、跨行业整合,推动强强联合和上下游经营一体化,培育若干千亿元产业、百亿元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发展壮大。
(二十七)做强做大优势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消除体制性障碍,着力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造就一批销售收入过100亿元、利润过10亿元、市场份额进入全国行业前列的大集团、大公司。深化精品名牌战略,鼓励企业创名牌,培育更多的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促进现有知名品牌做大做强,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湖北品牌。
(二十八)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支持上市公司抢抓建设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机遇进行重组,结合产业振兴实施方案,造就一批环保、通信、光电子、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新一代上市公司。支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进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强强联合、优优联合,通过股权重组和资产重组,迅速壮大实力和规模,在全省主导产业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的行业性或区域性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