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市建设局:组织参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建筑物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开展对学校建筑安全的监管,指导学校开展校舍安全检查鉴定等工作。
(13)市水利局: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水文预报;组织指挥学校因台风、暴雨、洪水受灾的抢险救灾工作。
(14)市交通局:负责对学生周末班车等交通工具、驾驶员资质的检查和管理;确保校园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有关交通运输的畅通。
(15)市文广出版局:负责依法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6)市卫生局:组织开展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治、救护,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人员抢救情况;负责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防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
(17)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协调校园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工作;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18)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协调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负责收集、处理学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工作。
(19)市环保局: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污染的监测和实时报告;组织污染源的排查,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物等有害物质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20)市工商局:负责查处、取缔校园周边无证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和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1)市外办:负责涉及国外师生的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对外联络工作,协助处理相关的涉外事务。
(22)市气象局: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服务,调查、评估、鉴定气象灾害,组织开展气象灾害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23)市消防支队:负责现场火灾扑救和人员抢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及时指导、督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2.2 办事机构
2.2.1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和日常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日常事务由市教育局基教处负责办理。
2.2.2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和工作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和应急处置具体措施。
(3)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校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4)督导、检查各地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督促各地根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6)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 应急处置工作组
根据不同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市应急指挥部下设相应的专门处置工作组。
2.3.1 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1)工作组组成。主要由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民宗局、市教育局、市安全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外办等部门组成,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负责牵头。
(2)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全市校园社会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它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督查事发地学校和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
2.3.2 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1)工作组组成。主要由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外办、市消防支队等部门组成,市安监局、市教育局负责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