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金麓西岸·和苑等四个小区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长价房〔2009〕149号)
市住房保障工作局:
你局《关于请予核定公布金麓西岸·和苑等四个廉租住房项目租金标准的报告》(长住保〔2009〕31号)收悉,根据《
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5〕405号)和《湖南省廉租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湘价消〔2007〕163号)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我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并参考其他城市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麓西岸·和苑、桔洲新苑、麓谷锦和、新城小区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1元/㎡;
二、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