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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
(石政发〔2009〕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09〕46号)文件精神,对市政府机构做了部分调整,现将市政府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38个)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挂石家庄市政府研究室牌子)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教育局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挂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石家庄市监察局(与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机构个数)

  石家庄市公安局

  石家庄市民政局

  石家庄市司法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石家庄市公务员局牌子)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

  石家庄市建设局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局(挂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牌子)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石家庄市水务局

  石家庄市农业局

  石家庄市林业局(挂石家庄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

  石家庄市商务局

  石家庄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挂石家庄市版权局牌子)

  石家庄市体育局

  石家庄市卫生局(挂石家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石家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挂石家庄市计划生育协会牌子)

  石家庄市审计局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石家庄市统计局

  石家庄市粮食局

  石家庄市旅游局

  石家庄市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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