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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建设局关于2009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

汕头市建设局关于2009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
(汕府建[2009]118号)


机关各科室,局归口、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办转发《市纪委关于2009年全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汕市办[2009]81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今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当前开展的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加强作风建设,保障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教育,同时抓好公务员队伍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廉洁教育。通过教育学习,进一步增强我局党员干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增强依法执政、廉洁从政的观念,进一步筑牢我市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为民、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社会环境,促进我市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

  本次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学习内容:胡锦涛同志反腐倡廉重要论述;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胡锦涛、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工作报告;汪洋、朱明国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工作报告;黄志光、孙光辉同志在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工作报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反腐倡廉教育读本;相关法律法规;正面典型先进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等。

  本次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从7月开始,至9月结束。各单位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在7-9月期间,相对集中5-7天时间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三、教育对象和教育重点

  本次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教育对象是建设系统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掌握人、财、物及重点岗位、窗口单位等权力行使部门的党员、干部。各单位要注意区分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确保学习教育活动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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