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遗失档案的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情况表
4、关于协助查找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有关原始书证的联系函
5、关于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申报人工作经历的证明
附表1:
汕头市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审核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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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参保单位
(或档案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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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填
写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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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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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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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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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市 县(区) 街道(镇) 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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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讯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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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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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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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案
代
理
机
构
填
写
| 职工档案记载的工作简历
| 工作单位
| 起止时间
| 用工形式
| 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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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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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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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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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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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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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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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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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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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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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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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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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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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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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申请人原在国有集体企业、农场垦殖场(或上山下乡)的工作年限为 年 个月,合计 个月,不符合国家和省计算连续工龄的政策,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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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选
择
确
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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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悉知国家、省和市计算连续工龄的相关政策,同意以上审核意见。
2、本人自愿选择按照《关于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2009]12号)、《关于解决我市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府[2009]127号)的办法缴纳一次性养老保险费。
3、本人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为 年 月,合计 个月。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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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经办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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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最后参保机构为: 社保经办机构。
2、申请人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为: 年 个月,合计 个月,缴费总额 元(本金 元,利息 元)。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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