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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苏工商广〔2009〕233号)


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综合治理作用,加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力度,严重虚假违法广告高发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广告发布秩序有了一定程度的好转。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虚假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屡禁不止,问题仍比较突出;少数民办教育组织和非资质出国留学服务中介机构为了扩大招生,夸大宣传、发布虚假招生广告现象,引起消费者投诉增多;使用信用卡非法套现、贷款等广告也时有出现。为净化国庆六十周年的广告市场环境,根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要求和年初广告监管工作部署,省局决定从7月20日起至9月底,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以在各类大众媒体发布的医疗(包括整形美容)、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虚假电视购物广告,非法出国留学、劳务输出中介和各类虚假招生广告以及信用卡非法套现、贷款类广告为整治重点。具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夸大宣传、虚假承诺的电视购物、招生招工类广告;

  (二)使用专家、患者、军队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的医疗、药品广告;

  (三)违反《广告法》、《食品安全法》规定,宣传治疗作用的食品广告;

  (四)以人物专访、专家讲座、纪实报道等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

  (五)含有淫秽、迷信、色情内容或格调低下的不良医药、保健食品广告;

  (六)以“信用卡提现、贷款”,“办卡刷卡一条龙服务”等名义扰乱金融秩序的广告。

  二、 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各地工商部门要从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大局出发,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组织部署好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各直属局由广告监管部门牵头做好工作,上下联动,制定好具体实施方案,抓好指导协调,发挥好基层分局(所)的执法办案作用,确保取得专项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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