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加强自查督查和监管机制建设。要层层组织明查暗访,督查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将督查结果与工作考核评比挂钩。各地要确保在全国和我省的督查检查中不失分。省局将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全省黑网吧查处取缔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进一步净化广告市场环境
(一)将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互联网、手机媒体发布的低俗不良广告作为监管执法重点,按照全面清理、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总要求,在深入推进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基础上,以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低俗不良广告为重点,对互联网、手机媒体发布的“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和成人性用品、计划生育药械等广告进行全方位检查整治。
(二)将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媒介发布的虚假违法医药类广告特别是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虚假违法药品、医疗、美容美体、保健食品等虚假违法广告作为监管执法重点。要充分利用多媒体广告监测平台,对此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虚假违法广告和非法涉性广告,进行全面跟踪监测,一旦发现,及时制止。要建立和落实典型虚假违法广告评析、公告制度,及时披露和曝光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提高消费者的识假防骗能力。同时注意预防与惩戒相结合、教育规范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加强行政指导和分类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三)要严格依法行政,保持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对监测检查、上级交办、卫生药监部门移交、群众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的涉嫌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案件以及“性药品”不良广告案件要重点依法查处;对无视法令、带头发布或屡查屡犯、不听劝止,负有直接责任的非法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对非法涉性广告信息网站,及时提请通信管理部门删除非法内容或予以关闭。对情节严重,符合追诉条件的违法当事人,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四、进一步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
(一)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坚持综合治理,将打传工作纳入到“平安江苏”的创建工作之中。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让传销人员“留不下来”。
(二)坚持露头就打,立足“打小、打早”。既要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巡查功能,又要利用12135的热线举报平台,及时掌握传销动态,在第一时间,迅速出击,让传销人员“传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