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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按照下列步骤,2009年年底前完成前四项工作,2010年组织检查考核。
  (一)明确岗位职责,梳理工作流程。按照“三定”方案,根据部门职责,梳理和明确部门内部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其权力行使的依据和界限、权力运行的流程和权限。
  (二)排查廉政和监管风险点。各部门组织所属干部以岗位为基础,联系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行使权力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廉政和监管风险的部位和环节,确定本部门及内部各个岗位的风险点,经分管领导阅批,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报局党组审定。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排查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
  (三)制定风险点防范措施。各部门根据审定的风险点,认真分析职权行使中可能会诱发风险的成因,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和计划,经分管领导阅批,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报局党组审定,各部门根据审定的方案,修订工作规程,按计划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四)明确风险点防控责任。按照分级防控,逐级监督的原则,明确风险点防控责任人和防控监督人,并将排查的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责任人和监督人,以一定的形式汇总公示。
  (五)检查考核。把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条线工作考核范畴,采取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检查考核各单位和各部门是否按照计划安排进度推进各项工作、风险点排查是否准确全面和深入、防范措施是否针对有效、防范责任是否得到落实。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干部评先评优和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按照构建惩防体系工作领导体制,组成由纪检监察、办公室、人教、法制、财务(审计)、机关党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办公室,监察室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带头排查岗位风险,带头制定防范措施。班子成员在做好自身风险防范同时,要负责任地抓好分管部门和分管条线的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各部门除了做好本部门的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以外,还要负责指导本条线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要注意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及时沟通情况,协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指导职能部门开展风险排查,研究商定防范措施,加强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深入开展宣传发动。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是工商系统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和创新,是工商部门加强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纪委、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要求,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通过召开党组会、办公会、干部职工大会和处务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对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掌握开展风险点防范管理的方法步骤,为推进防范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三)突出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各级在推进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时,要结合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建设,通过排查风险、梳理制度、制订措施,形成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建立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制度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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