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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方案的通知

  (五)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没有按《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
  (六)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干扰其它合法无线电重要业务,甚至危害生产安全的。
  (七)利用设置的无线电对讲机进行非法活动,危害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五、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领导,确保专项活动落实到实处,成立新乡市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唐俊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李京楠市信息化办主任
      刘好生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许家迎,副主任马俊宝。
  办公室成员:马波林 张维三 郜建军 张 军 徐 利 肖 毅。
  六、任务分工
  (一)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及时督促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实施各阶段的工作任务,保证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全市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2.负责全市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编印专项行政执法简报并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抄报相关单位。
  3.负责组织全市无线电监测技术支持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七、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7月1日至7月10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通告关于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有关事项,宣传无线电管理法规,使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专项工作的必要性和意义,了解生产、销售和设置使用无线电对讲机的行政许可程序和有关规定,为专项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7月11日至7月20日)
  设置使用无线电对讲机没有办理审批手续、未领取电台执照以及设置使用对讲机多用少报的,要立即到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频率、领取电台执照、缴纳频率占用费。
  (三)检查执法阶段(2009年7月21日至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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