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新政[2009]15号)
为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豫政〔2009〕26号),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商贸流通业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重要作用,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完善农村流通体系
在巩固已建农家店的基础上,2009年再新建311个农家店,实现覆盖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配送中心建设,加强与省级配送中心的对接合作,增强商品配送能力,逐步提高农家店商品配送率,降低经营成本。积极帮助开办农家店者创业,完善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服务。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调控和监管,推进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加快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物流设施建设步伐。
二、搞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2009年我市力争争取1-2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项目试点,促进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步伐。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进县域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建设。通过升级改造,引导我市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等重点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服务功能,改善交易环境,提高超市农产品基地直采比例和品牌农产品销售比例,促进农产品流通安全。
三、加强政策宣传,大力实施“家电下乡”
认真落实“家电下乡”政策,抓住“家电下乡”增加销售品种和实施时间延续到2011年11月底的机遇,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民众知晓率。认真开展“家电下乡”质量服务月活动,整合售后服务资源,完善售后服务网络,始终抓好质量服务管理。扩大销售网络,增加乡级销售服务网点,实行销售网点代垫直补,简化补贴程序,进一步方便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促进“家电下乡”产品销售。
四、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完善社区便民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