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审联批按照“办公室集中汇总、分送有关部门限期办理、联席会议督促推进”的模式运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市联审联批办公室按照四类项目的开工节点,逐月排出开工项目名单,分送市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办理有关审批事项。
(二)县(市)、区联审联批办公室及时将需要本级办理的项目,按照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分类,分交本级有关部门限期审批办理,并负责督办和汇总办理情况。各有关审批部门要主动与项目单位联系,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备齐审批材料和要件,及时予以审批或上报。
(三)县(市)、区联审联批办公室对属于上级审批的项目,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备齐项目审批材料和要件,督促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核准或转报,每10天汇总一次已报上级部门审批事项并派专人报送上级联审联批办公室。
(四)市联审联批办公室按照项目审批事项对有关县(市)、区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督办。对需要国家、省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项目,市直有关部门要限期上报,并派专人对口衔接,驻郑驻京坐催。同时要做好与省联审联批办公室的沟通、汇报工作。
(五)市联审联批办公室及时汇总全市项目开工情况、审批进展情况以及需要市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
(六)市联席会议听取联审联批办公室和市国土、环保、规划等部门项目开工情况及审批办理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的重大问题,确定安排下一步需要抓紧审批的项目。
(七)市联审联批办公室及时将项目开工情况和审批办理情况向全市通报,并负责对联席会议确定安排的审批项目进行督办。
四、实行审批督办和反馈制度
市、县两级联审联批办公室要建立项目审批督办制度和审批进度反馈制度。按照审批时限要求,对分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跟踪落实,抓好督办;及时汇总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并向联席会议报告。
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
附件:新乡市重点建设项目联审联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新乡市重点建设项目联审联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王战营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王治通 市政府副市长
贾全明 市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