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焦作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月山车站负责组织实施铁路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一)市农机局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二)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三)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四)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和其它培训机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五)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医院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六)市文化局负责组织实施网吧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七)市气象局负责组织实施防雷电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六、重点时段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贯穿各县(市)区、各行业(领域)、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5月20日以前)
1、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本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政府、市级17个负责部门的“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和单位要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5月21日至9月底)
1、针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化工、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煤矿整顿关闭、化工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促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