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政办〔2009〕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焦作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焦作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71号)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统称“三项行动”),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原则,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通知要求,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努力促进我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伤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全面完成省政府安委会下达我市安全生产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不断推进国务院“安全生产年”和我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机构
成立焦作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乔学达(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兑恩奇(焦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 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市药监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消防支队、市国资办、市体育局、市气象局、市农机局、市物资局、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黄河河务局、市供销社、月山车站、焦作供电公司、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焦煤公司等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