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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封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3.各县、各学校建设省级和市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项目数量,按照当年各职业院校在校学生规模和当年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确定。
  4.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由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规划组织实施。
  四、资金投入
  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按照市县为主、省级引导、广泛吸引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进行多渠道筹集;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2009年至2012年,开封市重点支持建设15个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6个市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其中,市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建设,市、县财政分年度安排专项资金;职教集团建设的行业性公共实训基地在省财政安排引导性资金的基础上,职教集团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在利用省财政安排的引导性资金基础上,市财政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专业性实训基地的建设,由同级财政或项目院校举办者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确保实训基地建设工程的实施。项目院校应统筹安排使用不同渠道下达或筹集的专项资金,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建设项目的总预算及年度预算。项目预算是项目院校综合预算的组成部分,应纳入学校总体预算。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是我市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我市职业院校实训实习能力、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研究制定实训基地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开封市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8〕64号)和《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意见》(汴政〔2008〕92号)精神,重点支持一批办学有特色、就业率高但办学条件相对薄弱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基础能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实施开封市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09年至2012年,支持5所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含技工学校)。重点支持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工程的实施,使一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逐渐扩大,教育教学设施、实习实训等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服务开封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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