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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封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开封市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8〕64号)精神,重点办好一批特色鲜明、质量较高、起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职业院校,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9〕63号),结合我市职业院校的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业教育攻坚目标任务及现有职业院校办学资源情况,确定2009年至2012年,全市重点建设6所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10所市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把开封大学建成省级或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按年度、分区域、分批次稳步推进。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工程以发展为目标,以建设为基础,以改革为动力,全面提升示范性职业院校的办学实力、改革能力和发展水平,通过发挥示范性职业院校的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带动全市职业院校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办出特色,为实现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技能型人才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方针;坚持扶优促强、示范引领,特色鲜明、合理布局,公办民办一视同仁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的目标任务。
  三、建设重点
  学校综合建设。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要以提高学校综合实力为目标,在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上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上成为改革的先锋;在学生职业技能和素质的全面养成、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就业指导与服务上树立起标杆。
  重点专业建设。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要以专业建设为龙头,加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注重校内实训与校外顶岗实习的衔接,确保学生有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工作经历。加强具有“双师”结构和“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逐步形成由行业、企业一线技术人员兼职讲授实践技能课程的机制,重视提高专任教师的综合职业素养与实践教学能力。
  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要与企业合作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积极为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企业和社会分享学校资源优势。重视教师技术开发服务能力的培养,引导教师主动为企业和社区服务。
  四、遴选条件和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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