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业教育攻坚目标任务及现有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资源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同时要与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工程等统筹规划,通盘考虑。
(一)各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当地人口规模尤其是学龄人口规模、产业特色、市场需求等因素,统筹本地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点工作。要集中财力、物力,重点支持办学有特色、就业率高、办学规模在5000人以上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各县政府要按照我市统一部署,根据人口规模及学龄人口数,重点办好1-2所办学有特色、就业率高、主要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办学规模在3000人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
(二)各县、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布局调整工作,出台促进民办职业学校健康快速发展的引导性政策。选择办学基础好、就业率高、发展潜力大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给予重点扶持,促进办学条件简陋、规模偏小、质量较差、信誉较低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逐步实现优化组合。鼓励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公办或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之间进行重组,优化民办职业学校布局,整合民办职业教育资源。
(三)各县、各有关部门要打破行业、部门界限,对办学规模小、办学特色不明显或招生长期困难、无发展前景的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资源重组,实现优胜劣汰。
四、方法步骤
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要科学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一)深入调查研究。以县为单位,通过调研,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基础能力、办学主体、经费渠道等基本情况,为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二)科学制定方案。在认真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要制定具体的布局调整方案,明确布局调整的依据、目标、措施及步骤。
(三)分步组织实施。各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条件成熟一个整合一个,要在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期间完成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任务。
五、目标任务
在省市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期间,全面完成我市市区及五县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达到市区2-5所,每县1-3所,基本上达到布局结构相对合理,专业门类齐全、特色鲜明,办学质量、效益和规模协调发展,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为推动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技能型人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