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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中卫市首批园林式单位(小区)的决定

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中卫市首批园林式单位(小区)的决定


  为了加快中卫市生态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打造宜居、宜商、宜游的城市环境,促进全市社会经济的全面可持续发展,今年,市人民政府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带动、全民动员、社会参与、整体推进”的原则,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57家具有独立办公场所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42个物业管理居住小区,开展了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创建单位根据本单位性质特点和地理环境,科学规划绿化区域,合理设计绿化布局,遵循植物配置多样性原则,采取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种植方式,切实做好单位庭院绿化和小区绿化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绿化量,全面提升单位庭院和住宅小区园林绿化水平,使城市庭院绿化工作实现新飞跃,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新提高。经对首批申报园林式单位(小区)的单位评选验收,市消防支队等10个单位被评选为园林式单位;广厦世纪苑等10个小区被评选为园林式小区。

  希望被命名为园林式的单位(小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不断提升绿化档次,在全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中再创佳绩;希望其它各单位(小区)向典型学习,强化措施,力争全面达到园林式单位(小区)标准,为打造生态旅游中卫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中卫市首批园林式单位(小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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