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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关于2009年上海市“三品”专项整治绿色食品标志市场专项监察实施方案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关于2009年上海市“三品”专项整治绿色食品标志市场专项监察实施方案
(沪农认证[2009]6号)


  为维护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权威性和品牌公信力,保障“三品”生产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农业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总体部署,根据上海市农委下发《2009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方案》的文件要求,并落实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联合发文《关于开展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经市农委“三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讨论研究,特制定2009年上海市“三品”专项整治绿色食品标志市场专项监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抽样地点

  抽样地点涉及上海市区及10个郊区县,在市区和每个郊区县辖区范围内各选4家有代表性的超市(大卖场)和1个农贸市场;

  二、监察人员

  各区县由取得绿色食品检查员或监管员资质的人员组成工作组,由专人总负责。每两人一小组,到抽样地点实施抽样。

  三、工作内容

  1、购买样品: 按照附件1《绿色食品产品分类表》五大类产品,光明食品集团负责购买一、二、三、四、五类市区产品,闵行、嘉定、宝山、浦东、南汇负责购买一、二、三、五类产品;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负责购买一、二、三、四类产品。

  2、登记检查:所有样品按类别登记,检查其标志使用情况,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在登记表中注明。

  3、照相存档:每个样品包装袋正反面进行照相,正面重点为含有绿标和证书编号部位、反面重点为含有绿标、标识、标签的内容。

  4、统计汇总:分别按照市场、产品类别、省市进行统计汇总,并完成抽样小结报告以书面和电子文本的形式报中心标志标准部。

  四、抽样原则及数量

  按照产品分类表覆盖全部类别,每件商品抽1个样本,价格不高于30元,样本具有代表性且不重复抽样,样本总数量由各区县自行掌握,每个区县购买样本数量总金额控制在1000元之内。

  五、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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