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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通知

  四、《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而言,“十一五”前期我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但相对于《规划》所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而言,存在进展较慢,特别是重点项目建设缓慢的问题。
  (一)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应急组织管理机构还不够健全。尚有部分市县没有成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人员编制未能落实到位,不能保证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还未成立,在全省市县中,只有榆林、商洛两市和志丹县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导致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指导、协调上仍然不够顺畅,削弱了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的处置能力。
  二是应急预案体系还不够完善。目前,应急预案的编制水平参差不齐,个别单位和部门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认识不够,进展较慢,部分预案之间衔接不够紧密,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还不平衡。总体来看,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单位演练活动开展较好,效果较为明显,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学校应急演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部分演练工作还存在技术含量不高,部门联动不够,与应急实践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
  四是面对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区的事故灾难,救援队伍、装备资源等没有形成共享机制。

  (二)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应急管理能力的提升。

  全省多数市县尚未将卫生应急经费、食品安全应急经费、动物疫源疫病监控经费等列入政府年度预算。受资金未能落实等原因制约,15个重点建设项目中有10个进展缓慢,部分市县迟迟不能建立专职应急管理机构,个别应急队伍人员不足、装备不够、手段不强,特别是专业处置力量薄弱的问题较为突出,大型和特种装备缺乏,应急救援能力较为薄弱。应急通信装备滞后于公用通信网的发展,更新改造资金匮乏;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结构和品种有待优化。
  五、“十一五”后期面临的形势及推进《规划》顺利实施的建议

  (一)我省应急管理面临的新形势。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各种传统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国际的和国内的风险、矛盾交织并存,复杂多变,公共安全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应急管理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
  1. 自然灾害频发,威胁增大。

  我省地处我国东西结合部,南北跨度大,气候变化多样。特殊的地理位置加上历史上过度开发造成的生态环境易损性,使我省成为一个自然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危害严重的地区。特别是近年来,全球极端气候事件频发,中强地震呈活跃态势,旱灾、低温冷冻、洪涝、风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森林火灾、沙尘暴、雷电、地质灾害等多种自然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频发,给我省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人民群众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2. 安全生产仍存在众多隐患。

  随着我省经济快速发展,能源、资源、运输供给长期偏紧,受利益驱动,重生产、轻安全的问题比较严重,地方和企业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再加上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安全事故灾难发生的风险较大。煤矿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仍未得到根本遏制;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居高不下,引发的污染事故有所增加;社会防控火灾能力较低,火灾事故仍处在多发的高风险时期;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矛盾加深,环境事故隐患增多;城市生命线工程日趋复杂,事故预防与处置难度越来越大;公共设施和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仍然较多。
  3. 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难度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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