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测绘局等部门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9]6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测绘局、省军区司令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安全厅、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局、国家保密局、通信管理局制定的《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号,以下简称《意见》)、全国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顿规范工作),有效遏制未依法取得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采集、加工、提供、使用地理信息数据的行为,依法查处各种涉密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地理信息服务等行为,基本杜绝地理信息市场中各种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进一步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使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围绕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等重要环节,针对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采集、加工、提供地理信息的单位,容易出现涉密地理信息泄密、窃密等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对地理信息市场进行全面清理,对存在问题的环节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组织市场检查。组织开展地理信息市场全面检查,摸清市场总体情况,掌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从事地理信息数据保管、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等活动的单位,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查找问题和漏洞,并督促其自查整改,完善管理制度,争取从源头上消除各种隐患。
(二)查处违法案件。一要查处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的行为。二要查处各种涉密地理信息在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过程中的泄密、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的行为。三要查处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对涉案的有关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