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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流花湖公园停车场收费问题的批复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流花湖公园停车场收费问题的批复
(穗价函〔2009〕325号)


广州市流花湖公园:

  你院关于调整流花湖公园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就流花湖公园停车场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园配套停车场主要用于进入公园游览参观的游客车辆停放,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为:每天8:00-19:00,小车2元/小时·辆,大车6元/小时·辆。为缓解周边地区居民夜间停车难问题,19:00-次日8:00实行按次收费,每次10元。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免费,跨时段连续停放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二、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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