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意见
(巴府发[2009]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保证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9]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国务院决定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大举措,对于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贯彻落实《
防震减灾法》、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拉动内需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市中小学校舍有相当部分达不到抗震设防和其他防灾要求,仍有相当部分C级和D级危房存在,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前和“普九”早期建设的校舍,安全问题较为突出。为此,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抓好工程实施,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这项历史任务,真正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二、明确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目标任务
在全市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从2009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洪涝灾害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在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
三、抓住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关键环节
(一)全面排查鉴定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