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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南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4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1.办学特色鲜明,定位准确,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2.技能型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毕业生深受行业与社会的欢迎。
  3.办学条件基本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实施步骤

  2009---2012年,南阳市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分年度实施步骤如下:
  2009年(第一批),申报2所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并及时总结经验,为以后各批次项目建设提供工作基础。
  2010年(第二批),申报3所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完成第一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的项目建设并接受省级验收。
  2011年(第三批),申报3所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完成第二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的项目建设并接受省级验收。
  2012年(第四批),申报3所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完成第三批、第四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的项目建设并接受省级验收。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

  实施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按照市县为主、省级引导、广泛吸引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进行多渠道筹集;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在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的同时,市、县(市、区)财政和项目学校要积极筹措专项建设资金,同级财政或项目学校举办者要按省财政支持资金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项目学校应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建设项目的总预算及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不同渠道下达或筹集的专项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是我市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重要内容,是改善我市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紧密结合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统筹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南阳市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七月八日)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8〕6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4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9〕63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增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全面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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