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宛政办〔2009〕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07〕51号)要求,市防震抗震指挥部对《
南阳市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
南阳市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参照修订后的《
南阳市地震应急预案》尽快进行本地、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或修订工作,认真做好地震应急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切实把地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地震应急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确保地震应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和《南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我市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下同)的应急活动。
1.4 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应立即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处置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
1.4.1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 预防为主。做好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
1.4.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地震灾害事件的范围和危害程度,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1.4.4 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充分利用我市现有应急物资,整合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物质资源和信息资源。
1.4.5 依靠社会力量。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发挥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上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市、县(市、区)地震现场工作队、抢险队、志愿者等队伍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并充分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 组织指挥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市防震抗震指挥部平时负责领导和调度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发生重大以上地震灾害事件,市防震抗震指挥部即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在省政府和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发生较大以上地震灾害事件,在省防震抗震指挥部和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发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由市防震抗震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当地县(市、区)政府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场所设在市地震局。
2.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2.1.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主管副市长
副 指 挥 长:南阳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地震局局长。
成 员:南阳军分区、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粮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外事办、市南水北调中线办、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南航南阳基地、南阳车务段、市红十字会、市供电公司、南阳移动通讯公司、南阳联通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南阳分公司、中保财险南阳分公司等部门等单位领导各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