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
(黔府办发〔2009〕73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重要性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对政府非税收入实行“单位开票(单)、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规范化征收管理。同时,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逐步建立起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支出统筹安排的综合预算管理制度。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客观要求,是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部门综合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近年来,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方面,我省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等为重点,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仍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发挥和财政资金的健康运行。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利于强化预算刚性,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统筹安排财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稳步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和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加快建立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协调高效的政府非税收入网络化征收管理机制,切实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完善政府综合预算编制管理,积极推进依法理财,努力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不断优化我省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