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避孕药具质量监督检查与管理情况。严格执行避孕药具质量管理办法,过期、变质、破损等问题产品登记清楚,实行批号管理。
(四) “三下乡”、“人口日”、“法制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及平时零星发放情况。发放的数量、品种,领取发放手续是否健全,发放数量符合规定比例。
(五)积极争取工商、药监部门支持,严禁将国家免费供应避孕药具有偿销售。
三、活动形式
普遍检查和重点剖析相结合。普遍检查以各市、县(市、区)自查为主,各设区市重点调查市区和剖析两个县,撰写全市“三查三看一禁止”活动专题总结报告。省药具站负责督导各市开展活动,并深入重点市、县调查,撰写全省“三查三看一禁止”活动专题总结报告。
四、时间安排
“三查三看一禁止”活动于2009年7月1日至30日集中开展,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阶段(2009年7月1日至10日)。各市、县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地区进行认真自查,撰写自查报告。
(二)重点检查阶段(2009年7月11日-20日)。各设区市重点调查市区和剖析两个县;省药具站深入重点市、县调查。
(三)分析总结阶段(2009年7月21日-25日)。各设区市对全市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撰写全市“三查三看一禁止”活动专题总结报告,并于7月25日前上报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全省“三查三看一禁止”活动专题总结报告于7月30日前完成。
五、几项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向广大育龄群众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是一项民心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事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开展“三查三看一禁止”活动就是把这项工作更好的落在实处,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保障广大育龄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药具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围绕“三查三看一禁止”活动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成立领导小组。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成立“三查三看一禁止”活动领导小组,站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各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