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改革目标。按照有利于维护学校稳定,有利于减轻学校负担,有利于提高后勤服务保障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要求,深入推进高校后勤改革,逐步建立起“市场提供服务、学校自主选择、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规范自律、职能部门监管”的新型高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功能,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实现学校满意、师生满意和后勤员工满意。
市场提供服务,是指后勤实体作为后勤服务主体,同时吸纳优质社会服务资源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提供质优价廉的后勤保障服务。学校自主选择,是指学校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自主选择后勤服务的方式、服务实体以及后勤转制等。政府宏观调控,是指政府通过政策和宏观指导,有效地解决好后勤的公益性以及相应的实现方式。行业规范自律,是指行业协会从实际出发提出相应的行业规范,自律其服务行为与方式,努力实现高水平、高质量的后勤保障服务。职能部门监管,是指政府和学校的后勤管理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成本核算、质量监控、人员考核等一系列科学规范的后勤市场管理体系,实现对后勤市场的有效监管。
(五)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利益作为深化高校后勤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三服务、两育人”的宗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市场导向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大力推进“管办分离”,依法确立学校与后勤服务保障部门的责、权、利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校后勤管理体制。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一校一策,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推进改革、稳定、发展的关系,坚定不移、积极稳妥地推进高校后勤改革。坚持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高校后勤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优化配置后勤资源,高校后勤资源的增加与学校的发展相适应,实现高校后勤资源效益最大化。坚持和谐稳定的原则。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学校和师生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起来,维护社会、学校的安定团结,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实现学校后勤工作与学校其它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坚持社会公益性原则。高校后勤主要为高校教学、科研、生活提供服务,不能将高校后勤服务实体等同于社会上的一般服务行业单位,不能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的。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