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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做好近期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做好近期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建发[2009]58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安市地铁办:

  为切实加强我省近期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我省春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工作,现就做好我省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5.1”劳动节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加强领导、超前防范,提前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地要结合《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春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的通知》(陕建发[2009]26号)内容,立即对辖区内所有的建筑施工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近年来事故多发企业、事故多发的部位以及重要场所和关键环节要加大检查力度,将塔吊、施工电梯、模板支撑、基坑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部位作为这次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排查责任落实到各个具体岗位、具体人。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整改,坚决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及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及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部署,对构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重大意义。目前,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我厅进一步细化的方案也已经下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两项工作,按照当地政府的部署安排,结合建设行业特点,立即组织实施。这两项活动要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

  三、深入开展全省春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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