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建发[2009]67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城建局、房产管理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现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总体安排,结合各(地)市实际情况,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各项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中央、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附件: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年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安排汇总表
二○○九年五月六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建稽[2009]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2009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标和重点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城乡规划实施、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秩序、工程质量安全等重点方面的专项稽查执法,规范建设活动各方主体行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遏制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全国和全省建设中心工作顺利完成。
二、工作内容
(一)廉租住房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廉租住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新增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省廉租住房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租赁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存储的情况,地、市政府落实资金、土地、税费等相关政策情况,廉租住房执行建设程序、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等项目管理情况,廉租住房分配、退出机制的建立情况,廉租住房承租人资格审查是否公平、公开、公正。11月底前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市廉租住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加强城市棚户区改造稽查执法,妥善解决城市棚户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围绕住房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加强过程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督察和审计,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严厉查处挤占挪用资金、违规发放贷款、违规购买国债、骗贷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