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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工作的安排意见


  保障性住房管理。要加快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工作监督管理机制,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加强资金安全管理。严肃查处实施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行为。

  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任务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规划设计单位、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企业等信用档案信息库,建立投诉举报和群众意见台帐。按照信访工作办理程序,及时处理来信来访,确定专人查看、答复《政风行风热线》网上咨询、投诉,及时解决政风行风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社会评议等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纠风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不力,致使下属单位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的部门和单位,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全面加强基层纠风工作,以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为载体,切实把政风行风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纠风工作的领导,明确纠风工作年度任务和目标要求,统筹安排,统一部署,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各项任务在基层落实到位。

  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月报制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推动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手段。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坚持定期组织评议、定期考评通报制度。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省厅《关于上报全省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的通知》,每月20日前向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报送上月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省厅根据月报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各部门、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新经验,并适时组织对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考评,考评结果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范围内通报。年终政风行风评议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行业(单位)评选等紧密结合,作为考核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年度政风行风测评中位于后三名的,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当年报部和省厅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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