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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脐带血临床采集和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的通知


  附件3:
山东省医疗机构脐带血采集技术操作规程(试行)

  1 依据《中国输血技术操作规程(1997年版)》制定本规程。
  2 脐带血供者的选择
  2.1 脐带血供者的健康状况应兼顾产妇和胎儿;
  2.2必须在分娩前得到产妇的同意,同时告知采集目的、可能对产妇或新生儿造成的伤害、预防和处理措施、脐带血采集的益处以及医学和伦理学方面的问题(包括产妇有权力拒绝)等相关事项,并与产妇签署《山东省脐带血供者同意书》;
  2.3 医疗机构应按《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对产妇进行严格筛选,并填写《山东省脐带血供者健康调查表》;
  2.4 必要时增加对遗传性疾病等的检测。
  3 脐带血采集前准备
  3.1 脐带血采集袋准备:采集前逐袋检查采血袋有无渗漏,抗凝剂有无浑浊或异物,以及生产厂家名称、批准文号、有效期等;
  3.2 准备0.9%生理盐水、碘伏、一次性注射器、采母血标本试管(含2%EDTA抗凝剂300μl)、一次性无菌方巾、洞巾、剪刀、止血钳、棉球(签)、废物袋等采血用品;
  3.3核实产妇姓名,采集产妇抗凝外周血(抗凝剂为EDTA)4ml,采集后,即刻在母血试管标记产妇姓名、抽血时间,暂时放在脐带血箱内。
  4 脐带血采集操作规程
  4.1胎儿娩出后即刻按产科常规断脐;
  4.2脐带血采集者将一次性无菌巾铺于脐带下;
  4.3如在胎盘娩出后采集脐带血,需将结扎后的胎盘移到采血台上,脐带自然下垂;
  4.4采集者用碘伏自脐带断端快速消毒胎盘端脐带10-15cm,清除血液、羊水及胎粪等混合物; 如Ⅰ0羊水污染者,应先用0.9%生理盐水纱布冲洗脐带,再用碘伏消毒;
  4.5 在距脐带断端3~5cm脐静脉充盈处穿刺采集脐带血,将采血袋移至低于胎盘的位置,边采集边轻轻晃动采血袋,使脐带血与抗凝剂在袋中充分混合;
  4.6 当采集的脐静脉塌陷、发白后或观察采集袋中的脐带血停止流动时可结束采集;
  4.7 采集结束用止血钳夹闭穿刺点上端的脐带,将采血针头取下抬高,使脐带血全部流入采血袋中,套上针帽套,并关闭采血管。如采集时间超过5分钟,应先关闭采血管,再拔出穿刺针,防止凝集的脐带血流入采血袋;
  4.8采集完毕即刻在采血袋上标记产妇姓名、年龄、住院号,采集单位和采集人、新生儿性别、采集日期和时间,并明显位置上标记“脐带血”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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