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城市防汛排涝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建发[2008]120号)
各设区市建设管理局(建委、市政委、市政局、城管局),咸阳市公用事业总公司,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为全面加强全省城市防汛工作,确保城市安全度讯,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城市防汛排涝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城电[2009]20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大局稳定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近期防汛排涝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投入到防汛排涝工作中去。目前,全省已进入主汛期,随时都有发生洪涝灾害的可能,对此决不可掉以轻心,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汛排涝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特别是要对城市重点防汛排涝地区和市政公用设施、建构筑物实行分段包干的办法,制定措施,狠抓落实,保证城市安全度讯。
二、加强检查,排除隐患。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防汛排涝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对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排涝、供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和危旧房屋、棚户区、公共场所、建筑工地等防汛关键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限时完成。要重点检查城市供水管网、泵站等设施,确保供水水质安全,加强排水管网巡查,及时疏通排水管渠,保证汛期设施正常运行,对燃气管网、调压站、输配站进行安全检查,杜绝事故隐患,确保供气安全。
三、各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完善和落实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度讯预案,切实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组织防汛排涝抢险队伍进行演练,落实必要的防汛器材和物资。一旦发生灾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启动预案,积极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尽快恢复供水、供气,及时清运垃圾,保持市民正常生活秩序。并与有关部门配合,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生产。
要严格机关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汛情24小时畅通并提高信息传递的时效。同时,各地要做好汛情的信息上报,遇有发生汛情和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