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设区市人防办2009年度人防建设任务完成考核和县级人防先进单位评选有关规则的通知
(赣民防发[2009]14号)
各设区市人防办:
为促进今年各项人防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省办在以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基础上对年度考核内容、标准和方式作了改进,使年度考核的针对性、指向性、操作性和激励性更加突出。现将有关文件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对照考核内容,扎实、有效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国六十周年。
附件一:2009年度全省设区市人防建设任务完成考核办法
附件二:全省县级人防先进单位评选规则
附件三:2009年度人防建设任务完成考核表(略)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一:
2009年度全省设区市人防建设任务完成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任务完成考核坚持以年度硬指标为重点,时限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二、考核方法
2010年1月10日前,各设区市完成自评。省办年度任务完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地检查,量化结果,确定考核等次。
三、一票否决
凡出现下列问题之一,不能评为先进单位:
(一)防空地下室年度建设任务未完成的;
(二)机关效能年活动遭投诉并经核实的;
(三)因管理不当,单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人防工程及其他重要设施设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出现重大失泄密事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所在地综治部门处于黄牌警告以上的;
(四)领导班子成员中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四、加分原则
基本分100分。
凡有下列情况,分别予以加分,但累计加分总值不超过20分。
(一)荣获国家、南京军区人防办,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或评为先进的,分别加2分。
(二)结建面积超额完成任务20%以内(含20%),每超额10%加1分;超额完成任务20%以上的,每超额10%加1.5分。
(三)招商引资建设大中型单建人防工程,开工和建成每1万平方米各加1分。